蔡小雪:27载激流勇进,行政审判的守望者
建党百年寄语:
作为一名有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老法官,我愿将党的优良传统和司法理念传承给年轻的法官们。同时也希望老党员、老法官们都将自己宝贵的经验传承给年轻法官们,为建立法治中国再多做一点贡献。
初见蔡小雪,是在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举办的“案例大讲坛”上,座谈中的他明法析理、侃侃而谈,条文判例信手拈来,轻松破解疑难案件症结之所在,令听者顿生“胜读十年书”的感慨。
此时,距他从最高人民法院退休已经五年了,退休后,他依然奔忙不断、笔耕不辍,为中国行政审判事业呕心沥血。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开拓者之一,蔡小雪于1979年考入安徽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至铁路运输高级法院(位于北京,1987年被撤销),1986年入党,后调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彼时,我国行政审判工作刚刚起步,“万事开头难”之际,他与行政审判相遇相知,栉风沐雨同生共长,为之倾尽半生亦矢志不渝。
30年激流勇进,我国行政审判事业早已洗去青涩,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大潮下熠熠生辉。
动荡中坚定法治梦
在那场十年浩劫中,蔡小雪目睹着一个民主和法治被破坏殆尽的社会,痛惜万分。
“只有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才能避免悲剧再次上演”,回忆起当初那段血泪交织的历史,蔡小雪动情地写道。
文革期间,他插过队,当过养路工人。日复一日繁重的体力劳动没有消磨掉蔡小雪的锐气和志向,他一直在盼望着能够改变命运的时刻。
这一刻终于来了。1977年,中断了十年的高考制度恢复。
对于15岁就下乡插队、连中学课本都基本没有摸过的蔡小雪来说,高考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他不言畏、不知惧,用日夜伏案苦读的勤勉与刻苦,换取了改变命运的“通行证”。
1979年的夏天,蔡小雪参加高考,以高于本科录取分数线30分的成绩考入安徽大学法律系。
“我高祖是清朝修律大臣沈家本,所以姑姑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沈家后代中有人继承高祖的事业。”就这样,冥冥之中,因着血脉传承与动乱中的希冀,蔡小雪走上了学法的道路。
“我们非常幸运。”蔡小雪回忆道,那一届是安徽大学法律系恢复办学的第一届,众多全国著名法学教授在安徽大学亲自为本科生授课,加之当时的学习风气浓厚,学生们收获了很好的教育。
大学毕业后,他被分到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圆了读书时期的法官梦。“阅不完的卷,记不完的提讯或庭审记录,校对不完的裁判文书,由于人手不够,还要以审判员的名义办理刑事案件。”蔡小雪的“法官初体验”并不轻松,1983至1985年,他平均每年出差22次,四分之三的时间都在北京以外的地区度过,几乎很少休过周末。
也正是这段忙碌而充实的日子,让他在短短几年内迅速成长,为之后在最高人民法院27年的坚守打下了坚实基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新中国法治建设加速推进。面对行政案件越来越多的趋势,最高法院决定成立行政法研究小组。
此时的蔡小雪刚被调入最高法院研究室工作,在时任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张懋的鼓励与劝勉下,加入了行政法研究小组,为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起草与修订奔赴多方调研、座谈,向立法机关源源不断输送“法院智慧”。
专业审判机构的设置也在如火如荼地推进。1986年10月6日,全国第一个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和第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在湖北省武汉市和湖南省汨罗市(原汨罗县)同时成立。此后,全国各地法院陆续开始成立或筹备成立行政审判庭。
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1988年10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正式成立,蔡小雪也成为其中一员。
自此,蔡小雪与行政审判结缘,先后任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第三合议庭审判长。
与行政审判共成长
“行政审判打破了几千年来封建社会‘民不告官’的传统观念,从此民可告官。正因为这一点,行政审判的起步异常艰难,需要顶着很大的压力,运用很高的智慧。”蔡小雪深知其中不易。
80年代末,“民告官”的诉讼机制虽然已经畅通,但部分行政机关仍秉持着陈旧、固化的思想认知,行政诉讼的发展进程阻碍重重。
为此,在1989年行政诉讼法刚开始实施时,各地法院纷纷为行政审判领域配备最强有力的人员队伍,“当时都是些资历深、经验足、有分量的法官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他们讲原则、很敢干,那时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将近三分之一。”蔡小雪感慨道,在那么艰难的情势下,老一辈的行政审判法官用勇气和智慧为我国行政审判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如今,社会环境更加理性、多元,新一代的法官更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进步,公正行使司法审判权。
多少次,蔡小雪顶住压力判决行政部门败诉,其中经历了无数利益博弈和关系网的干扰,但他心无旁贷,坚定捍卫了法律的权威。
“法院要守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底线,同时要敢于担当,否则,行政审判就失去了意义。”他表示。
在一件由蔡小雪参与审理的国务院某部下属公司诉某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上诉案中,该部副部长多次找到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罗豪才等领导周旋,要求法院撤销一审对于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但经过公正审理之后,合议庭维持一审判决。
“将判决书拟稿报罗副院长后,我的心里忐忑不安,生怕被退回,没想到三天之后,罗副院长就在判决书拟稿的发文页上批了‘发’。”蔡小雪回忆说,事后,在一次开会途中,罗副院长才告诉蔡小雪该部副部长曾找他多次,但为了让合议庭免于受到干扰,依法作出判决,就选择了闭口不言。
说到这里,蔡小雪流露出对于罗副院长的怀念之情,“他为中国行政审判法官消除杂念、依法办案树立了榜样,是永远值得我们敬仰的真正的君子。”
27年来,蔡小雪在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大量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审判方法,还参加过许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重要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在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时,蔡小雪及其团队成员收集了400多个在行政诉讼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经整理提炼,最终形成了115条规定。
“我们力求做到每一条规定下都有案例作为支撑。”蔡小雪表示,起草司法解释的人要拥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要重视调查、着眼实际,避免无用条款的产生。
看着中国行政审判制度逐步走向完善,蔡小雪无比欣慰,“在此过程中,自身价值也得以实现,对一个法律人来说,这就是人生的圆满。”
发挥余热奉献无悔
2014年,蔡小雪从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退休。退休后的他并没有赋闲颐养,而是再担重任,持续发挥余热。
翌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成立,面对海量行政诉讼案件只有一名主审法官的严峻现实,蔡小雪欣然受邀,被返聘至二巡帮忙。待二巡行政审判工作步入正轨,蔡小雪又马不停蹄奔向第六巡回法庭。
在参与巡回办案、提供司法指导、在巡回区法院和高校传授司法经验之余,蔡小雪不断回顾曾经办理过的案件,系统总结行政审判经验。
“行政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规范特别多,只有厘清各种法律规范之间的层级关系、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之间是否存在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等问题,才能确定哪些法律规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适用。同时,还要确认规范适用的条件、有无例外规定等,确保法律适用正确。”
“还要学会记。”蔡小雪补充说,庭审中,不仅书记员要记,法官也要记,要记下双方请求、争议焦点、争论理由,这样才会及时形成清晰的思路,提高审判质效。
外出调研、参加研讨会时,蔡小雪也将“记”的功力发挥到极致,不断收集问题、整理要点。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在最高人民法院实习时,就曾将蔡小雪的四大本笔记本借去学习。
正是源于这样的坚持积累,蔡小雪先后撰写了有关行政审判的专著3本,合著近10本,在有关杂志上发表论文100余篇,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优秀法官。
结束了在巡回法庭的工作后,蔡小雪重又返京,参与座谈研讨、评析案件、去高校讲课、撰写文章……在为行政审判奉献的过程中,感受人生的充实与富足。
“我希望,所有从事行政审判的工作者能够不断努力,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制度更加完善。”在《行政诉讼30年》纪录片中,蔡小雪发出了这样的希冀。
从无到有,由弱及强,在蔡小雪等一代代行政审判法官的砥砺坚守下,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走过了光辉的发展历程,未来,也必将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书写下最生动的注脚。